劳动仲裁胜诉后如何确保裁决顺利执行?执行申请书是启动强制执行程序的核心法律文书。数据显示,超过35%的申请因格式错误或内容缺失被退回。正确填写执行依据、被执行人信息、请求事项三大要件,直接影响法院立案效率。本文详解申请书标准结构及证据材料准备要点,避免常见法律文书错误。

可从三个维度展开框架:
1. 法律依据维度:梳理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》《民事诉讼法》中关于执行程序的条款,明确申请书的法理基础;
2. 事实逻辑维度:按”仲裁结果-未履行事实-执行诉求”顺序递进,形成完整的因果链条;
3. 实务操作维度:结合各地仲裁委具体要求,嵌入送达地址确认、执行标的计算等实操要点。
1. 开头采用三段式结构:
• 申请人身份信息(姓名/单位+证件号)
• 被申请人基本信息(工商注册信息必列)
• 引用已生效的仲裁裁决书文号
2. 主体段落采用”总-分-证”模式:先概括执行诉求,再分项列明具体请求(工资/赔偿金/补偿金等),最后附生效裁决书复印件;
3. 使用法律术语精准表述,如”给付义务””履行期限届满””强制执行”等;
4. 结尾采用”事实+法律+诉求”公式:综合陈述未履行事实,援引法律条款,明确提出执行申请。
1. 聚焦执行可行性:重点论证被申请人的财产线索或履行能力;
2. 强化时效意识:突出仲裁裁决生效时间与申请执行期限的关系;
3. 量化执行标的:制作附表详列应执行金额的计算公式及依据;
4. 预判执行障碍:提前说明可能存在的执行异议及应对策略。
1. 主体资格错误:
• 解决方案:核对仲裁裁决书列明的当事人名称,注意区分自然人与法人主体;
2. 执行超期风险:
• 解决方案:在申请书中单独段落注明裁决书送达日期及生效日期;
3. 诉求表述模糊:
• 解决方案:采用”请求法院依法强制执行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XX元”的规范句式;
4. 证据链断层:
• 解决方案:制作证据目录时,将仲裁裁决书与银行流水、催告函等履行凭证对应编号。
尊敬的劳动仲裁委员会:
我是申请人XXX,因与原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劳动争议,虽经贵委仲裁裁决,但对方至今未履行裁决义务。现依据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》相关规定,特向贵委申请强制执行,以维护我的合法权益。
我叫张明,身份证号码为XXXXXXXXXXXXXXXXXX,现居住于XX市XX区XX街道XX号。自2018年7月起在XX公司工作,一直担任销售专员职务,主要负责客户开发与维护、订单跟进等工作。我与公司签订了正式劳动合同,工资通过银行转账发放,每月工资为固定底薪加销售提成。
在职期间,我一直严格遵守公司规章制度,认真履行工作职责。记得2023年春节前夕,为了完成一个重要客户的订单,我连续加班两周,最终顺利完成了销售任务。但在2024年初,公司开始无故拖欠工资,起初只是延迟几天发放,后来竟拖欠长达三个月。我曾多次向部门经理和人力资源部反映情况,他们总是以”公司资金周转困难”为由推脱。最让我难以接受的是,2024年9月公司突然以”业绩不达标”为由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,但拒绝出具书面解除通知,也未支付任何经济补偿。
实际上,我的销售业绩在部门始终处于中上水平。2024年第二季度的绩效考核中,我的综合评分还达到了良好等级。公司提供的解除理由与实际情况完全不符,这让我感到既困惑又愤怒。离职时,公司不仅拖欠我三个月工资,还有去年应发的年终奖金和今年累计的销售提成未支付。在多次协商无果后,我于2024年11月向XX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。
经过仲裁审理,委员会于2025年3月作出裁决,认定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,应当支付拖欠的工资、奖金、提成及违法解除赔偿金共计8万余元。但裁决生效后,公司至今仍未履行支付义务。作为家中主要经济来源,这笔钱对我很重要,既要支付孩子的教育费用,也要偿还房贷。公司的不作为已经严重影响了我的家庭生活,因此我不得不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
根据XX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X劳人仲字第XX号裁决书,我恳请贵院依法强制被执行人XX公司履行以下支付义务:第一,支付拖欠的2024年7月至9月工资共计24,580元,这是我通过正常劳动应得的基本报酬;第二,支付2023年度年终奖金8,000元,该金额已在劳动合同补充条款中明确约定;第三,支付2024年1月至9月期间累积的销售提成12,460元,有完整的销售台账和客户签约记录为证;第四,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35,820元,按照我在公司工作6年2个月的工龄计算。
这些请求都有充分的法律依据。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第三十条,用人单位应当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;第四十六条规定,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;同时,《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》第五十一条明确赋予了仲裁裁决书法律效力。仲裁审理期间,我已提交了银行流水、工资条、绩效考核表、销售记录等二十余份证据,充分证明了公司存在拖欠劳动报酬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事实。
特别需要说明的是,销售提成部分虽然未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具体比例,但公司自2018年起就执行着统一的提成政策:销售额的3%作为提成。六年来,我每月都是按此标准领取提成,有完整的银行流水可以佐证。年终奖金也是公司长期形成的制度,每年春节前都会发放,多位同事可以作证。这些事实在仲裁庭审时都已得到确认。
对于赔偿金计算标准,我严格依照《劳动合同法》第四十七条和第八十七条规定提出请求。我的月平均工资为5,970元(按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实发工资计算),在公司工作年限为6年零2个月,依法应获得6.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标准两倍的赔偿金。仲裁委员会经过核算,确认这个计算方式准确无误。
考虑到被执行人可能提出的异议,我要特别强调:在仲裁阶段,公司虽然提出了”经营困难”的抗辩,但未能提供任何有效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予以证明。根据《工资支付暂行规定》第五条,用人单位不得以经营困难为由拖欠工资。同时,公司主张我”业绩不达标”的说法,与留存的公司内部绩效考核文件明显矛盾——在2024年第二季度的评估中,我的销售完成率达到102%,客户满意度评分名列部门前茅。
这些款项不仅关系我的合法权益,更是维持家庭基本生活的急需。其中被拖欠的三个月工资相当于全家四口人半年的基本生活费;年终奖金原本计划用于支付孩子的学费;而销售提成中有近三分之一是垫付的客户招待费用。现在家庭积蓄已所剩无几,每月还要偿还4,200元的房贷,经济压力非常大。恳请法院尽快采取执行措施,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。
据我所知,被执行人XX公司目前仍在正常经营,其位于XX市XX区XX路XX号的办公场所仍在运营。我每天接送孩子上学时都会经过该公司办公大楼,经常看到员工正常出入,门口电子屏仍持续更新业务广告。公司招牌和标识完好无损,内部办公设备齐全,仅去年就新购置了一批价值不菲的电脑设备,这些情况有多位前同事可以证实。
公司名下登记有三辆公务用车,分别是车牌号XX・XXXXX的黑色奥迪A6L、XX・XXXXX的白色别克GL8以及XX・XXXXX的大众帕萨特,这些车辆经常停放在公司大楼地下停车场。公司财务部门王姓出纳曾在闲聊时提及,这些车辆均为公司全款购买,登记在XX公司名下,相关机动车登记信息可通过车管所查询确认。此外,公司租用的办公场地面积约800平方米,按该地段目前的租金水平估算,月租金应在3万元以上,但公司从未出现拖欠房租的情况,侧面反映其具备一定支付能力。
我还保留着工作期间的部分业务往来资料,其中显示公司主要合作客户包括XX集团、XX连锁超市等知名企业,每月都有稳定的订单量。通过公开渠道查询到XX公司近三年均按时参加工商年报公示,最新年报显示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人民币,参保员工人数保持在30人左右。在仲裁庭审阶段,公司代理律师曾出示过部分银行流水,显示其对公账户开户行为XX银行XX支行,账号尾号为XXXX,该账户一直保持活跃状态。
特别值得注意的是,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名下有多处房产,据业内传言其个人经济状况良好。通过公开的裁判文书网查询,发现XX公司在与其他供应商的诉讼中从未以”无力支付”为由抗辩,反而在多起案件中被判定支付货款后都能如期履行。这些情况表明,被执行人完全具备履行能力,只是故意拖延支付我的劳动报酬。
为配合法院执行工作,我已收集整理了以下证据材料复印件:公司办公场所照片、公务用车登记信息截图、工商登记档案、部分业务合同样本,以及仲裁阶段公司提交的银行账户信息。同时,我也联系了两位仍在职的同事愿意提供证言,证实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。恳请法院依法核查这些财产线索,尽快采取查封、扣押等执行措施。
仲裁裁决生效已近两个月,被执行人始终以各种借口推脱履行义务。这段时间里,我多次通过电话、短信与公司负责人沟通,对方起初承诺”尽快解决”,后来干脆拒接电话。公司这种拒不履行的态度,使我不得不依靠法律途径维权。目前我的家庭经济状况十分窘迫,每月要支付孩子的学费和补习班费用,还要偿还银行贷款,仅靠配偶的微薄收入难以为继。上个月家中老人生病住院,我们甚至不得不向亲友借钱应急。这笔被拖欠的劳动报酬对我们全家来说至关重要,它不仅是我的合法劳动所得,更是维系基本生活的保障。考虑到被执行人仍在正常经营且具备支付能力,却故意拖延支付,若不及时执行,很可能导致其转移财产,使裁决成为一纸空文。同时,这种恶意欠薪行为如得不到惩戒,也会对社会公平正义造成负面影响。因此,恳请法院尽快采取执行措施,维护法律权威和劳动者合法权益。
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审阅我的申请。我衷心期待本次申请能够顺利通过,使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。若因材料不足或其他原因未能通过,我将继续补充完善,并期待后续通过的机会。再次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!
通过这份劳动仲裁执行申请书撰写指南及范文解析,劳动者能系统掌握申请文书的格式规范与举证要点。建议结合实际情况优化内容框架,灵活运用举证策略,确保仲裁执行流程高效推进,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维权之路需要严谨态度与专业工具相辅相成。